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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工装置数字化装配单元-招标公告

   日期: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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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机械研究所火工装置数字化装配单元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C26G23026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火工装置数字化装配单元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动力机械研究所,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现对火工装置数字化装配单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火工装置数字化装配单元。

2.2项目编号:ZC26G230264。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4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火工装置数字化装配单元1套,包括智能清洗刻印单元、数字化装药单元(含火工操作)、数字化电性能检测单元(含火工操作)、数字化螺纹拧紧单元(含火工品)、数字化混药单元(含火工品)、智能气密检测单元(含火工操作)、辅助焊接单元、数字化包覆药柱装配单元(含火工操作)、智能包装单元(含火工品)、智能仓储配套单元(非火工品)、综合管理控制单元等11个子项,主要用于火工装置装配过程,通过工艺流程优化、生产过程数字化管控及数字化、自动化、人机协同化设备的应用,提升火工装置装配过程装备自动化程度和数字化管控水平,建成一条可扩展的数字化装配单元。

2.5招标实施方式:

2.5.1本项目采用两阶段招标方式,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2.5.2 具体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技术建议征询

发布公告: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及需求文件。

技术交流:招标人向投标人进行技术交底,双方进行技术交流、澄清。

提交建议:投标人按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方案,投标人向招标人详细介绍技术建议。

编制文件:招标人编制详细的第二阶段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最终投标评审

发出文件:招标人将招标文件发给所有在第一阶段提交了技术建议的投标人。

准备投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准备并提交包含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开标评审:招标人按程序开标,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和商务评审(含报价)。

定标签约: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2.5.3未提交技术建议书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向其发放第二阶段招标文件。

2.6失利补偿:本项目设置失利补偿,招标人将根据第二阶段评审结果,对排名第二、第三的未中标投标人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以弥补其投标方案编制及参与投标的相关成本。其中,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补偿人民币伍万元,排名第三的投标人补偿人民币叁万元。

2.7投标人需提供未列入航天科工集团灰黑名单承诺,第二阶段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格式详见第二阶段招标文件第六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合同履约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上述材料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如为事业单位或高校等,可提供自有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和收入支出内容)。

3.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主要指机械产品装配生产线项目,含产线主要功能或内容、用户名称;提供合同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的首页、标的页、能证明主要采购内容页、签订时间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容遮挡或无法清晰辨识内容的合同复印件不予认可),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的用户联系人、联系方式。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认定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5.2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认定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如委托代理人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交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或有关上级单位公司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12个月的至少一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6.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3对于单一设备/货物采购项目不允许整机进口产品进行投标。

3.6.4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3.6.4.1提供虚假的资料。

3.6.4.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7禁止投标的情形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不得转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要求:主体、关键部分不允许分包,允许将非主体、非关键部分经招标人同意后分包。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承接数字化生产管理及监控系统的分包商应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类型:总体集成或软件开发)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如对数字化生产管理及监控系统进行分包,须提供分包商具有上述资质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如不对上述内容进行分包可以不提供承诺书,须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类型:总体集成或软件开发)乙级(含以上)资质。

注:以上证明材料在第二阶段投标时提供。

4.需求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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