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标]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快递(含快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快递(含快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692-2620Z223557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能力提供合格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内容: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年预估单量(单) | 年度预算(元) | 两年总预算(元)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包组1 | 电商件快递服务 | 2,491,674 | 9,342,260.90 | 18,684,521.80 | 2家 | 2年,合同一年一签 | 主要在岭南文化创意产业园(大旺仓),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61号(少量) |
包组2 | 全国直营网络快递服务 | 6,510 | 237,995.00 | 475,990.00 | 1家 | ||
包组3 | 仓配一体化自营快递服务 | 4,210 | 54,984.00 | 109,968.00 | 1家 | ||
包组4 | 大件快运服务 | 895 | 60,753.00 | 121,506.00 | 1家 |
注: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包组进行投标,也可对多个包组进行投标(须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包组1到包组4可兼投兼中。投标人必须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包组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独立包组内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适用于各包组):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加盟或合作服务商,需提供快递公司的授权书(或与快递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快递公司有效期内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投标人自用6台(含)以上运输车辆(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有效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为租赁的,须同时提供有效车辆行驶证及租赁合同复印件)。
4.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提供资格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已购买并获得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在平台/、广东新华发行集团门户网站 (https://www.gdxh.com.cn/)、网(https://www.gdebidding.com/)发布,如有不一致以网为准。
3.1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以登录网查看。登录后,投标人可在我公司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和参与开标活动。本项目为电子投标,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和投标;没有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办理,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3.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8月28日00时00分起至 2026年9月4日17时00分期间。
3.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组(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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