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公司小微2025年收官和2026开门红双季营销活动宣传物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公司小微2025年收官和2026开门红双季营销活动宣传物料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供应商。现欢迎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磋商。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公司小微2025年收官和2026开门红双季营销活动宣传物料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WX-2026-08-20-414
2.3采购范围:平顶山分行对公司小微业务营销活动采购相关营销物品,主要包括茶吧机、空气净化器、电风扇、加湿器、养生壶/电水壶、插排、公文包、U盘、伞、保险柜、碎纸机,货品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单价限价*成交价(折扣率)*实际采购数量作为最终结算金额。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供货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完成。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本部以及下辖网点(含县域)。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2.7成交人数量:1家。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预算金额(含税):75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响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清晰扫描件);
3.2类似业绩:响应人应提供一份202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日用品类(供货清单至少包含本次采购物品的其中一类)且合同金额5万元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含供货清单)、等额发票的扫描件。特别说明:类似业绩是指供应商向使用用户提供的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合同,而非向经销商或代理商供货的业绩合同。);
3.3响应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及完税凭证的清晰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至今经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清晰扫描件(成立不足2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30日内响应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清晰扫描件)
3.5响应人须具备采购产品的供应能力,具备为平顶山市各区、县域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能满足平顶山市各区、县域配送、售后等服务需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6信誉要求:
3.6.1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响应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网页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3.6.2自2023年1月1日以来,相关主体(包括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禁止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关于相关主体(包括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具体查询步骤参考:网站首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查询网页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响应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6.3响应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查询网页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3.6.4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当日),响应人未被列入处于有效期内的中原银行供应商黑名单。
3.7其他要求:
3.7.1响应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法规,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约、任何欺骗、欺诈的行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响应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查询网页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若不显示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或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提供承诺书】。
3.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响应人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
注:上述查询截图响应人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或提供截图模糊的,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进行查询并存档。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8月28日9时至2026年9月3日下午17时。
4.2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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