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083/26-QT-001)
一、招标条件
(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新疆所属新能源分公司3座场站风电机组维护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吉木乃县。
2.2项目规模:198MW。
2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服务期2年,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对新能源分公司所属的3座风电场(吉木乃风电场25台海装HZ87-2.0MW双馈型风机、哈密红星风电场50台海装HZ102-2.0MW双馈型风机、布尔津吉源风电场33台金风GW82-1.5MW直驱型风机)提供维护服务,风力发电机组故障诊断与分析处理、巡视检查、隐患排查、缺陷处理、定期巡检、技术监督、事故应急抢修,协助开展风机定期检修全过程质检验收及大部件损坏的事故分析,技术改造等全过程监督、检查、验收和资料整理工作,库房备品备件的整理及盘点等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设备检修、维护-3座场站风电机组维护(CHDTDZ1083/26-QT-001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须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风电机组维护合同业绩至少1项。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8-26 14:52到2026-09-02 18: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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