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卷烟厂2026-2028年机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两年)-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202601BA200177074825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卷烟厂2026-2028年机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两年)(招标项目编号:C202601BA200177074825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54.5万元(人民币)。
招标内容与范围:
1、固定线路租赁服务:提供1台10座以上载客汽车及专属驾驶员,车辆及驾驶员一经确定,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上午8:00准时发车,始发站为建邺区梦都大街28号,途经南京长江三桥,终点站为浦口区桥林街道茶乌路2号;
下午15:30准时发车,始发站为浦口区桥林街道茶乌路2号,途经南京长江三桥,终点站为建邺区梦都大街28号。
固定线路租赁车辆须提前10分钟抵达指定始发站点等候待命,若因招标人工作安排需调整用车时间,招标人将提前一日通知中标服务单位。本项目原固定线路单程40公里,若涉及新增线路、增设停靠站点等事项,造成公里数变更的,以原固定线路里程核算每公里单价,按照实际行驶里程据实结算。
2、临时租赁服务: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临时用车需求,按约定的用车时间、地点、数量及车型,提供相应的临时客车租赁服务。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卷烟厂2026-2028年机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两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个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两家及以上分支机构也不能同时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扫描件)。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0日19时00分00秒---2026年08月19日17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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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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