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除颤仪(AED)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除颤仪(AED)设备购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公告日期:2026年8月3日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除颤仪(AED)设备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J13717001260476/HYHA2026-2306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本次招标采购100台除颤仪(AED)。
2、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招标需求另有规定的,以招标需求为准)
3、供货及安装地点:山东省菏泽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设备、人员和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生产企业不用提供,副本扫描件)。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及代理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销商/代理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中的销售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所投设备类型(编码)】
3、如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同时提供进口产品授权书(授权逐级可追溯)及产品报关单;
4、产品有效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2025年度(任意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提供符合上级财政报表编制要求的相关财务报表即可);
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社保为委托第三方机构缴纳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7、投标人近三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8、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关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按照财库〔2022〕3号中规定为准)罚款等行政处罚);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8月3日17:00至2026年8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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