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人民检察院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富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嘉润苑 12 栋二单元 3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8 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FY2026-0028
项目名称:合水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用房采暖改造及楼顶维修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545620.32元
最高限价:545620.32元
采购需求:拆除工程:拆除屋面防水卷材768.32㎡、拆除石膏板墙面208.73㎡、拆除木质暖气罩197.54㎡、铲除墙面乳胶漆300㎡、拆除干挂墙面35.62㎡、铲除顶面乳胶漆100㎡、拆除路面20㎡;建筑与装饰工程:屋面工程(平面砂浆找平层768.32㎡、屋面卷材防水768.32㎡)墙面工程(墙、柱面装饰板208.73㎡、暖气罩197.54㎡、墙面喷刷涂料300㎡、暖气罩台面31.8㎡、石材墙、柱面4.37㎡)天棚工程(天棚喷刷涂料100㎡、平面吊顶天棚300㎡)室外工程(碎石20㎡、水泥混凝土20㎡、现浇混凝土井1座)及采暖工程等(具体工程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 ”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3)投标企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企业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企业须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企业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获取招标文件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公司印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9日至2026年08月04日 ,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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