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包装纸制品加工项目二期工程
烟标印刷车间环境温湿度调控系统购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L-ZB-261282
一、招标条件
本绿色包装纸制品加工项目二期工程烟标印刷车间环境温湿度调控系统购置(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6128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绿色包装纸制品加工项目二期工程烟标印刷车间环境温湿度调控系统购置
2.2交货地点: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11号)。
2.3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一套环境温湿度调控系统(包括全套设备、控制系统、附属设施及管线等),实现项目环境温湿度精准调控。本项目含控制系统的设计、全系统的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培训、质保服务等全部内容,为交钥匙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一套环境温湿度调控系统(包括全套设备、控制系统、附属设施及管线等),实现项目环境温湿度精准调控。本项目含控制系统的设计、全系统的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培训、质保服务等全部内容,为交钥匙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中标人应完成系统深化设计、设备及材料备货工作,并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安装地点;具备安装施工条件后,中标人应在5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所有加工、安装工作。
2.7最高投标限价:1909.7万元(含税、人民币),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8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主要设备产品(水冷冷水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横流冷却塔、钢板风管)的生产制造厂家,并须提供由具备 CMA 检验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上述产品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3.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的1500万元以上的同类业绩合同一份(合同中供货清单须含冷水机组、冷却塔、组合式空调机组及配套管线),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如列入,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承诺或相关网站截图)。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投标将被否决。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7月28日17时00分00秒至2026年8月2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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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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