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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容东、大河片区及辅助配套区2026-2028年度给排水管网清淤及日常维护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6-07-27 19:23 浏览次数: 次
雄安新区容东、大河片区及辅助配套区2026-2028年度给排水管网清淤及日常维护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雄安新区容东、大河片区及辅助配套区2026-2028年度给排水管网清淤及日常维护服务采购,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水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2 项目概况:大河片区、容东片区及辅助配套区(含郊野公园)给排水管网系统工程共589.25公里。主要涵盖以下内容:包括供水管网189.59公里,再生水管网60.74公里,污水管网约69.01公里,雨水管网约236.41公里,原水管网约33.5公里。配套设施包含3个给水增压泵站,5个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0个初雨调蓄池,65个初雨截流井、17座应急水源箱式变电站的运营维护及附属设备设施的定期保养和维修工作。大河及容东片区庭院供水管网、二供立管发生抢修事项后根据甲方要求时间,乙方组织抢修工作。
2.3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暂定2年,分两期签订,每年一期,第一期服务期满后,甲方将根据乙方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片区运维需求等综合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第二期合同。服务开始日期最终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采购雄安新区容东、大河片区及辅助配套区(含郊野公园)配套给排水管网清淤及日常维护服务,庭院管网、二供立管的抢修服务。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6 中标单位数量:1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市政给水管网、再生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输水管网中的一项或多项的施工(指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运维项目,或合同服务范围包含上述内容的业绩)。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4)财务要求:/。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②项修改为本条);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⑤项修改为本条);
y.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z.以上u、v、w、x、y与“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II。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27日23时00分至2026年08月17日08时2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hidden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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