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大庆分行团结路办公楼喷淋设施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招标,邀请你单位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大庆分行团结路办公楼喷淋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1.2 招标编号:ZZ61665GC00020118
1.3 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1.4 招标人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37号
1.5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 最高投标限价:1694337.68元人民币
1.7 招标说明
(1)本次招标程序如下: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评分方法,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1名。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 建设地点:萨尔图区中康街4号
1.9 建设规模:团结路办公楼喷淋改造,改造面积7235平方米
1.10 主要服务内容:消防改造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清单
1.11 计划工期(自然日):90天
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专用条款:
①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6年04月至2026年06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④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要求执行,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通用条款:
①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③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重大失误等事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
④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如获中标(入围),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⑥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⑦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202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⑧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202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⑨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时间:2026年07月23日至2026年0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3.2发布媒介及发售方式:
本项目将在以下渠道发布:()。
发售方式为:
(1)本项目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中对“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要求加盖公章后整体扫描为一个PDF上传,不接受doc、图片形式等的报名材料)发送至yw2@zzgj.net.cn(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发送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内容、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内容、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3)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4)相关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查询截图;以及“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
5)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重大失误等事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
6)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如获中标(入围),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7)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8)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提供202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0)提供202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1)承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12)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14)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要求执行,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15)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招标文件5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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