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码:哈产委采﹝2026﹞第0554号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2026年能效提升分厂空压机余热回收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评定分离方式进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2026年能效提升分厂空压机余热回收项目
2.2建设地点:香坊区化工路103号哈投热源一分厂院内
2.3招标内容:7台螺杆空压机余热回收节能改造,分两处空压站(直线间距 200m),配套余热回收、热水制取、空压站集中联控、管路阀门、电缆桥架敷设等全套设备供货及安装施工、调试。
2.4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9月20日,工期38天。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040127.71元(该项目不设暂列金)
2.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中标人开具合同总金额的30%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包含全额安全文明施工费);主材全部到场并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合同总金额的20%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支付至合同总额的50%;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合同总金额的30%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该项目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结算审计,审计后中标人开具审计总金额与本项目已开发票金额差额的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累计支付至审计总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两个采暖季,质保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2.10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算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不接受具有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同时参加投标;
3.2专用条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6年4月-2026年6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4)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要求: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如在施工现场时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人员,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增加岗位人员,且无其他费用)。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7月21日9时00分至2026年07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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