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医院项目综合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能源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广州中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医院项目综合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能源管理服务已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州中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积极响应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政策号召,助力提升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赋能公共机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本项目专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沿江院区提供全方位节能优化技术服务,通过专业化、系统化技术支撑,全面提升医院能源利用效能,夯实绿色医疗、低碳运维发展基础。
2.2招标范围: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沿江院区提供用能系统能效优化全周期技术服务,通过专业技术管控降低院区综合能耗;编制配套节能技术、现场服务、长效运维三类专项方案,并按方案持续落地低碳节能相关专业服务。保证项目节能率达到要求,项目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定于:
(1)舒适空调系统节能优化;
(2)洁净空调系统节能优化;
(3)照明系统节能优化;
(4)通排风系统节能优化;
(5)监管平台系统搭建;
(6)为期15年的项目运维服务。
2.3项目地点:广州市。
2.4计划服务期:
节能优化改造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0天内,完成项目节能技术改造内容,并通过至少30天试运行,证明改造后的系统正常,项目进行第一阶段验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内完成项目所有改造内容(含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部分),项目进行改造整体验收。
运维服务期:第一阶段验收之日次月1日起,为期15年。
2.5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标段信息表
序号 | 标段名称 | 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中标人数量N | 中标比例 | 报价方式 | 结算方式 | 备注 |
1 | 广州中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医院项目综合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能源管理服务 | 2670 | / | 1 | 中标比例100% | 下浮率报价 | 节能优化改造部分:按甲方审定结算价*(1-成交下浮率) 运维服务部分:固定总价包干,合同价=合同估算金额(采购预算金额)*(1-成交下浮率) | 其中,节能优化改造部分1920万元、运维服务部分750万元。 |
合计 | 2670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序号 | 资格条件 |
广州中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医院项目综合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能源管理服务 |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登记设立的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
2 | 投标人没有在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注: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按品类实施处理的,指供应商没有在采购标的物对应品类被实施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
3 | 投标人应保证在招标过程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不存在伪造、变造、涂改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按标准格式提供“投标行为承诺函”) | |
4 | 不接受联合体。 | |
5 |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对于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公示的事业单位或涉密性质单位(例如:事业单位、机关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执业律师事务所等非市场主体,若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暂无法提供相关信息内容查询结果的,投标时无需提供查询资料,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需就该情况进行特别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
7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
8 | 投标人须承诺项目年度节能率不低于16%。(提供承诺书) 【说明:(1)年度基准用电量-年度实际用电量=年度节能量; (2)年度节能量÷年度基准用电量×100%=年度节能率。】 | |
9 | 安全质量要求:自报价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改造)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施发生因施工(改造)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报价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改造)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施工(改造)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改造)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 | |
一、企业诚信行为要求: 1.投标人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未解除的),未完成评标的,由评标委员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议,对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未解除的)的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2.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和《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投标人,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3.被广东电网公司、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4.市场禁入对象范围 (1)投标人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包括法定代表人(首席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投资人或经营者,下同)与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相同的其他所有法人和其他组织。 (2)投标人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包括其下属所有分公司(分所等);投标人为分公司(分所等)的,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包括其总公司(总所等)和其总公司(总所等)的其它分公司; (3)投标人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不包括其子公司、其母公司和其母公司的其它子公司,但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相同的除外。 二、资质证书要求: 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应在有效期范围内。如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显示有效期届满但未办理延续的,应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单位企业资质的核发单位(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的网页发布截图,否则视为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作否决报价处理。 属于政策上支持可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单位: (1)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执行建办市〔2023〕47号文件规定,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有效期1年的相应专业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的,逾期自动作废。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后,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 (2)不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 | ||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7月21日24时00分00秒,登录(网址/),按标段获取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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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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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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