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一炼钢转炉车间热修工位移位改造增设袋式除尘器总承包工程(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2020]建招第032号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现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一炼钢转炉车间热修工位移位改造增设袋式除尘器总承包的工程(重新招标)的方案完善、工艺布置、系统成套设备及材料供货、建安施工、调试、技术培训等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一炼钢转炉车间热修工位移位改造增设袋式除尘器总承包的工程(重新招标),建设单位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2.2 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一炼钢系统计划在连铸车间建设热修包工位,根据环保要求,需要在车间内部增设一套除尘器用于热修工位烟尘的收集,即在原连铸氢氧源发生器房位置新建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及其配套改造。
中标方负责以上工程内容的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考核合格、保产达标、技术培训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直到设备的交付正常使用、环保验收合格、保修等总承包。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3 工期:计划开工时间为合同生效时间,计划设备到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2个月,现场施工时间为1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根据土建实施情况另行通知为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2000元支付违约金,累积计算,违约金封顶为合同总价的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企业法人。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4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1套已完成的布袋除尘器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加盖公章)。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1日至7月27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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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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