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购置心电网络系统站点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委托,就“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购置心电网络系统站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YLYZB-2026-6-4
2.项目名称: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购置心电网络系统站点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12万元(人民币)
6.采购需求:
6.1采购范围:详见第五章采购要求及技术参数;
6.2项目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一周实施,实施完成十五天左右;
6.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4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6.5质保期:1年;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8.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4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则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
3.5供应商应为所投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其中供应商为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0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阳市文峰区华强新天地11栋4层404;
方式:领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领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
(2)代理人领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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