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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乌苏市支行营业用房外立面、屋顶、外窗维修改造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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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乌苏市支行营业用房外立面、屋顶、外窗维修改造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乌苏市支行营业用房外立面、屋顶、外窗维修改造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C260R07X)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塔城地区分行的委托,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乌鲁木齐北路224号。

2.2招标范围:本次改造主要内容为营业用房外立面、屋顶、外窗维修改造,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736598.33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日。

2.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须保证,提供本国使用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4)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良供应商名单中。

(7)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专项资格要求: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1名,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且注册在投标单位。

3.2.3业绩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房屋建筑外立面工程装修或改造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2.5其他要求:

提供投标人与农发行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函。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定义如下:

第一条 关联交易,是指农发行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利益转移事项。

第二条 关联方,是指与农发行存在一方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 以及与农发行同受一方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第三条 农发行关联自然人包括:

(1)农发行董事;总行、省级分行、二级分行、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行、省级分行信贷资产处置委员会、财务审查委员会、集中采购委员会部门委员, 总行投资审查委员会部门委员; 总行、省级分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委员; 二级分行计划财务部门、客户部门、信贷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2)本条第(1)项所列关联方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

第四条 农发行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包括:

(1)农发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2)本办法第三条所列关联方控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第五条 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原则,可以认定以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农发行关联方:

(1)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第三条、第四条所述情形之一的;(2)本办法第三条第(1)项所列关联方的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3)与农发行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人员及其控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4)本办法第三条第(1)项所列关联方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5)对农发行有影响,与农发行发生或可能发生未遵守商业原则、有失公允的交易行为,并可据以从交易中获取利益的自然人、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时间: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7日,每天10: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5.2 地点:平台

5.3 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线下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关操作如下:请满足条件的供应商登录平台进行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审核通过后支付标书款和平台费(200元)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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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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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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