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1.2 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6﹞第0515号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4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64150.00元。
1.5采购内容:完成1、居民及单位屋内的分支管道、地热管爆裂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之内。2、本保险的承保范围是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按照《国家城镇供热服务标准》、《哈尔滨市供热办法》及《黑龙江供热条例》规定的责任范围,负责区域为阿城城区内的个人住户及单位用户163226户。3、本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2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万元,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1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赔偿限额0.5万元。4、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3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5、如理赔手续提供齐全,经保险人确定为保险事故,相关赔偿事宜经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协商确定后,保险人1个月内完成赔付,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1.6 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 服务时间:一年
1.8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
1.9 质量标准:符合行业合格标准
1.10 采购供应商家数:1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商应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特殊性,服务商如为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每个总公司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以服务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须具有《保险许可证》。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算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活动,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2.2专用条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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