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北部片区截污完善首期工程—揭阳大道网格化排查新增
截污管网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榕城北部片区截污完善首期工程—揭阳大道网格化排查新增截污管网工程已由揭市发改能源[ 2019 ] 105号、揭榕发改 [2019]55 号、揭阳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揭府纪要[2019 ] 5号)、榕城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六届35 次[ 2019] 2 号)和榕城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六届64 次[ 2020] 13 号)文件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招标人为揭阳市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由财政筹集解决 ,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中融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榕城北部片区截污完善首期工程—揭阳大道网格化排查新增截污管网工程
2.2 项目工程地点: 榕城区
2.3 项目概况:榕城北部片区截污完善首期工程—网格化排查新增截污管网工程计划新增截污管网共 3.921 公里,分3 个标段,分别为 :(1)第 1 标段:揭阳楼后渠(标段二)网格化排查新增截污管网工程;( 2 )第2 标段:揭阳大道网格化排查新增截污管网工程;( 3 )第 3标段:东升街道污水接驳网格化排查新增截污管网工程,共计 3 个标段。
2.4 本标段为第2 标段:为计划新建 DN300- DN500 污水管道长约 647米,沿揭阳大道两侧增设截污支管及接驳排水口,截污后排入揭阳大道污水管。 以工程预算 3177451.15 元为招标控制价,建设工期 30日历天 。
招标范围: 榕城北部片区截污完善首期工程—揭阳大道网格化排查新增截污管网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说明。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别为二级,省外为一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3.3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工程师职称 或以上职称 ; 拟派安全工程师须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投入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或造价师)、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和安全员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5广东省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
3.7 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可对 1 个标段进行投标,只允许中 1 个标段。
3.8 投标企业须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
5. 投标登记、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获取:
投标登记时间: 2020 年 7 月 17日至 2020 年 7 月 21日 , 每日上午 9 :30 至 11 : 30,下午 14 : 00 至 16: 00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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