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工程
起重机等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JGWZ2020-032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0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黑龙江省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70%,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黑龙江省共同出资,资本金以外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哈牡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地处黑龙江省东部,线路为南北走向,线路经过5个地级市2个县级行政区。线路全长374.744km(含DK307+680~DK318+130先期开工段)。沿线设9座车站,预留福利屯西线路所、四马架北站。
2.2招标内容:
2.2.1.包件号:QZJ01
包件名称:起重机等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本次采购数量
无悬臂葫芦式门吊 GN=10T,S=40M 台 4
电动单梁起重机LD Gn=2T S=10.5M台 6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GN=10T S=13.5M台 1
单梁悬挂起重机Gn=3t,S=6.0m 台 1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授权委托并满足本次招标资格条件的代理商。
3.1.2注册资金: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1.3许可和认证:(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投标人应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与招标物资相对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检测机构出具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每年财务状况不得亏损)。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2017年6月至今)供货业绩证明(附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相应使用单位开具的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携带原件备查)。
3.1.6投标产品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未由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物资供应不良记录而处于暂停铁路建设项目投标资格期间内。
3.1.7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07月08日10时00分至2020年07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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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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