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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运输公司车辆柴油集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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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2026年运输公司车辆柴油集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运输公司车辆柴油集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DJCG2026000098,招标代理项目编号:SZ-17-04A-2026-D-F-E02373),招标人为深圳市东江恺达运输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东江环保各分子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6年运输公司车辆柴油集采项目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需求单位为东江环保下属深圳市东江恺达运输有限公司、惠州市东江运输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需求单位管理的所有运输车辆分布于东江环保广东省各处基地,负责广东省市场业务运输;投标人须为上述车辆提供柴油供应服务,且应在广东省区域各镇区、街道等设有加油站服务网点,具备柴油配送上门及网点现场加油的服务能力,满足招标人车辆在广东省内的用油需求。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范围为2026年营运车辆燃油(0#柴油)集中采购。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预估总采购量69.33万升,预算总金额为425万元(含税)。最终采购数量以订单下达的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采购量,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预估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合理报价。本项目商务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商务技术标准要求”。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中标单位为1家。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任意一个或所有标段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单一标段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允许兼投兼中。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序号

标段

名称

预估采购量

参考挂牌批发

预算金额

配送地点

备注

1

标段一

深圳恺达车辆燃油集采项目

43.33万升

6.13元/升

265.62万元

深圳恺达停车场

预算金额包含运输服务费10.80万元

2

标段二

惠州运输车辆燃油集采项目

26万升

6.13元/升

159.38万元

惠州运输停车场

预算金额包含运输服务费6.48万元

合计

69.33万升

-

425万元

-

-

注:

1、本次招标预算计算参考发改委2026年1月20日最新公布的广东省0#柴油指导价6.13元/升计算(含柴油配送服务费),最终采购价不得超过发改委公布的广东省当天加油站挂牌批发价。

2、风险说明:本项目采购量及金额均为预估值,仅作为招标阶段参考,以实际下单为准,招标人不作任何承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经营风险,合理报价。

3、本项目针对柴油进行批量集采,投标人须提供送货上门服务,根据招标人指定的配送地点,按要求分批次配送。同时须保障招标人车辆可至其网点便捷加油。

4、本项目的柴油采购费用与配送服务费分开核算、单独支付。其中,柴油配送商由投标人指定,配送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注:①投标人须保证所指定的配送商具备与柴油运输相匹配的合规资质,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危险化学品营运证、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等证、照齐全;有能力满足招标人需求。

②投标人须协助招标人与配送商签订运输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配送商合规资质文件、协调配送商与招标人对接、配合完成协议条款核对等相关事项。

2.5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投标报价填报柴油优惠下浮金额(下浮金额不得为负数,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及柴油配送服务费(报价不得超过柴油配送服务费限价900元/趟,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6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 其他:本项目需求单位为东江环保下属深圳市东江恺达运输有限公司、惠州市东江运输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以深圳市东江恺达运输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代表两家公司进行统一招标,最终招标结果由中标人分别与东江环保两家需求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由合同签订方履行合同及承担完整且独立的责任,与东江环保其他未作为合同签订方的子公司无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各标段

3.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息公示”栏中的行政管理信息截图、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等三个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3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应许可证复印件/扫描件)。

3.4 投标人在广东省区域内应设有加油站服务网点,且在广东省内各地市拥有服务网点(加油站)累计数量不低于20个。投标人须提供服务网点(加油站)的所有权证明文件或土地使用权相关证明文件,有效期须完整涵盖本项目服务期。

3.5 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柴油须符合国家标准GB 19147-2016《车用柴油》中国VI阶段的技术要求,须提供近3个月内相关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载明执行标准、国 VI等级等关键要素)和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该批次柴油检测报告(检测项目覆盖硫含量、多环芳烃、闪点等国 VI 核心指标,结论为合格/符合标准/通过)。【注:检测报告与合格证需对应同一生产批次】。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3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须具有同类型(指成品油销售)项目业绩3个或以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关键页、合同内容、盖章页等)及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相对应的发票。

3.7 财务状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2023年、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任意一份财务状况报表。

3.8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3.11 投标人未被列入东江环保不合格及黑名单供应商库的(以招标人查询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24日至20262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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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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