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第七中学食堂改造项目询比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大通县第七中学食堂改造项目,采购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教育局,本项目已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25】321号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QHGX询比(工程)2026-001
(2)项目地点:西宁市大通县;
(3)招标内容:详见询比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
(5)控制价:3535035.5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企业信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提供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6其他资质条件: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2)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中人员须全程参与工程项目建设,若私自变动人员等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要求自行配备齐全。
(3)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情况、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可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得就本项目内容进行拆分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询比文件所列示内容。
(6)财务状况报告须附2024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近三个月的开户行资信证明。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方式自2026年02月03日至2026年02月05日,每日09: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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