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年2月2日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甬财政发〔2018〕725号)和《象山县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象财库〔2015〕663号)、《关于〈象山县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补充事项的通知》(象财库〔2016〕514号)、《象山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县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象财库〔2018〕455号)等文件规定,根据招标人要求及结合象山县实际,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的委托,对2026—2028年度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社保基金账户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社保基金账户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CBZJ-20263005
3、招标内容:
序号 | 服务内容 | 中标单位 | 服务期限 |
1 | 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户 | 1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 | |||
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基金收入户 | |||
2 | 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基金支出户 | 1家 | |
3 | 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社会保障基金支出户 | 1家 | |
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户 |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2)投标人需为在象山县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
(3)投标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其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等。
5、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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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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