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力矸石山光伏发电项目初步设计编制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64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力矸石山光伏发电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招标人为鹤岗鹤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富力矸石山光伏发电项目初步设计编制;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
2.3建设规模:富力矸石山光伏发电项目4.9MWp;
2.4招标范围:富力矸石山光伏发电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及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报告(图纸)编制、报审、配合评审、相关咨询及其他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相关服务结束止,节点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应规范规程标准和招标人相关要求;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项目初步设计编制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25年9月至2026年1月中的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5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判决时间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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