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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0年户外广告宣传采购(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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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0年户外广告宣传采购(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0年户外广告宣传采购于北京时间2020年6月23日发布了第一次资格预审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 7 月 1日17时30分,至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家数不满足规范要求。招标人宣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0年户外广告宣传采购》第一次公开招标失败。

现发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0年户外广告宣传采购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0年户外广告宣传采购(第二次)(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B-09-04A-2020-D-E09518C01),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0年户外广告宣传采购(第二次)

2.2 招标范围:根据甲方2020年品牌宣传工作计划,今年仍将围绕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需求,在人车流大、造型大气、视野开阔,广告效果佳的户外LED屏投放广告,通过品牌传播,着力塑造邮储银行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形象。拟选取1家供应商为招标方进行户外LED屏投放广告服务。

2.3 本项目含税预算为人民币450万元。

2.4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5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若申请人为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经营范围涵盖广告或其它类似业务。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同时,还须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3.2申请人须至少提供1份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项目(户外LED广告类)业绩(若申请人为分公司,须提供自有业绩,仅提供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业绩的,不计入)。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金额、合同内容、签字页),以证明为指定时间段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计,框架合同以合同下达的订单时间计);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计入;

3.3、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以下四个区域中具备使用权的媒体,每个区域仅提供一块户外LED全彩显示屏参与投标。

①深南大道主干道媒体:离深南大道主干道50米以内的广告牌,西至香梅路,东至金田路。②梅林关口媒体:梅林关梅观路主干道上的广告牌,东至梅林海关,西至民塘路,南至南坪快速梅关立交,北至民乐路。③滨河大道主干道媒体:离滨河大道主干道50米以内的广告牌,西至皇岗路,东至上步路。④南山中心区媒体:东至科苑路,西至后海滨路,南至海德一道,北至海德三道。(详见技术规范书)

注:须提供所投户外LED全彩显示屏具体位置的文字描述、比例尺为1:50且标注了具体位置的地图截屏,及有效期覆盖2020年12月31日的使用权相关证明。

3.4申请人为本项目投放媒体的媒介必须为户外LED全彩显示屏,须提供承诺函。

3.5在深圳本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承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设置服务场所,须提供申请人深圳本地营业执照或自有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合同须能体现店面地址、有效期、合同标的页、签字盖章页)或承诺函。

3.6申请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3.7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3.8申请人不得有在采购活动或履行合同中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合作期间发生重大事件(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等情形),否则招标人有权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采购,且招标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或审查不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为招标失败,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0年 7月 3日至2020年 7 月 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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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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