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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川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金通公司南通3万吨三元前驱体废水处理系统节能改造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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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公司南通3万吨三元前驱体废水处理系统节能改造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通公司南通3万吨三元前驱体废水处理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已完成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253039,项目业主为甘肃金川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0%。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该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新开南路9号南通金通储能动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厂房。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在原有厂区废水处理系统的西侧新建废水处理节能改造装置一套,配置压缩机、再沸器、强制换热器等设备安装和装置配套的管线和电气仪表等安装、配套控制系统,实现系统废水处理的节能运行。项目建设完成后可以与原系统耦合配套,不改变废水处理后回收氨水的指标,满足2000m³/d的废水处理要求,将原系统处理废水消耗蒸汽大幅降低,运行过程中仅增加少量电耗,节能效果明显。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发包模式,其中设计服务内容为项目的节能指标设计以及配套的施工图设计(包括现有产线的改造图、新增设备的安装图及土建图纸。所有交付图纸均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图纸两种格式),提供现场设计服务。采购内容为该项目建设所需全部设备、材料的采购及供应。施工内容为实现节能改造项目达到设计运行条件所做的相关施工改造工作,包含现场管道安装、设备安装、配套的电气仪表安装、系统防腐和保温等。具体见“发包人要求”。

2.4 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

总工期要求:1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5月2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方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资质,且需满足下列条件:

设计资质:投标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  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冶金行业(金属材料工程)专业乙级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石油化工工程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及以上资质

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投标方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1.3业绩要求:近  5  年(2020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0日)具有至少 1 项类似工程业绩 (具体以工程验收合格证明资料为准)。

3.1.4信誉要求:近  3  年(2022年12月1日~2025年12月1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 3 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各投标方进入“信用中国”查询本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将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1.5投标方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管理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接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领导。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以上,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考核证为C证并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严禁挂证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质。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1.6其他要求: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以上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应服从施工项目负责人的领导,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方允许不得更换。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缴纳由牵头人办理;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方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投标登记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25 1220 18  00 前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主体注册”,填写投标企业相关信息后,点击“企业注册”完成投标主体注册。

4.2 主体注册完成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招投标登录”,选择 “用户名登录”或 “CA证书登录”进行登录;点击“投标方”选项进入“我的面板”,点击“最新招标项目”,在最新招标项目列表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进入;在“标段信息”面板底部,点击“参加投标”按钮;勾选复选框后点击“投标登记”,填写投标登记相关信息,确定后自动进入投标登记界面,上传单位介绍信、资格要求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底单(底单须注明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和招标编号JCZJ-JCGS-2025-094)等;点击整条红色记录,点击右上角“提交审批”并点击确定,完成投标登记。

4.3 在企业注册、投标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935-5831892电话进行咨询。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1220日(截止时间1220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兰州路4号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21室持单位介绍信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亦可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登记、招标代理构审批通过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下载标书”栏先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纸质版招标文件与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以货到付款的形式快递至招标文件购买人。以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至本招标公告第8.2款中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并将增值税发票购买方信息、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件人详细地址、收件人名称、联系电话等准确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件信箱。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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