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排水监测站实验设备采购项目(双通道原子荧光光度计)询比采购公告
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排水监测站实验设备采购项目(双通道原子荧光光度计)采用询比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排水监测站实验设备采购项目(双通道原子荧光光度计);
1.2 项目编号:哈产代采﹝2025﹞第0849号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4采购内容:双通道原子荧光光度计1台。
1.5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48402元
1.6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1.7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供货(包含运输、安装、调试)
1.8服务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东庆街47号
1.9质量标准:所提供的双通道原子荧光光度计参数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产品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同时满足采购人所提供品牌规格型号。
1.10采购供应商家数:1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2年1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活动,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2.2专用条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代理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供货、技术对接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代理商必须持有拟投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代理授权函,且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如存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同时出现制造商和(或)多个代理商参与的,否决全部响应;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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