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委托,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邮件处理中心分拣机配备二期工程钢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邮件处理中心分拣机配备二期工程钢平台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HJZB20200616
3、招标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4、建设地点:沈阳市苏家屯区机场路1010号
5、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人民币525万元(自筹资金)
6、计划工期:施工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5天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7、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约3500平方米;沈阳邮件处理中心分拣机配备二期工程钢平台建设项目。
8、 质量标准:合格
9、 质保期:两年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2、 本招标项目需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期内住建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如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书或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提供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壹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以上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5、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者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责令停业的;
10)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 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12) 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且整改期限未满的;
13) 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
14) 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与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符的;
1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1、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禁止挂靠和分包;
3、 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获取招标文件的起止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06月 24 日—2020年07月 06 日(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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