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惠州石化劣质污油和电脱盐黑水净化处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 惠州石化劣质污油和电脱盐黑水净化处理服务 |
完工期: | 服务期限3年 |
项目概况: | 惠州石化污水处理场预计每年回收的劣质污油约6000吨,接收常减压装置电脱盐黑水预计每年约2.4万吨。劣质污油是指污水处理场在生产过程中从调节罐、事故罐、油水分离器、隔油池定期回收的污油,其油含量15~35%、固含量25~40%、水含量35~60%;电脱盐黑水是指常减压电脱盐装置加工原油酸值高、乳化严重,造成电脱盐运行异常时电脱盐罐内比重接近于水的,呈焦糖色高粘度机杂吸附部分污油后漂浮于水相形成的黑色悬浊液,其油含量3~10%、固含量15~25%、水含量65~80%。 劣质污油和电脱盐黑水须经过脱水、脱固后合格污油达到回炼电脱盐的要求,净化后的污水进入后续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产生的固废,由中标人负责将固废装入环保公司提供的专用桶,并转运至厂内指定位置。 |
项目所在地: | 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区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厂区 |
服务内容简介: | 中标人负责劣质污油和电脱盐黑水净化处理装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对装置运行安全负全部责任。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月内完成装置建设并调试合格,非招标人原因导致延期超过7天,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调试完成后,招标人组织标定,标定时间72小时,标定合格则按合同执行;标定不合格,中标人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不得超过7天。整改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劣质污油和电脱盐黑水须进行油、水、固三相分离,净化处理后:1. 净化后的污油:水含量≤5%,固含量≤5%,温度≤60℃; 2. 排放的废水:油含量≤500mg/L,悬浮物≤200mg/L,温度≤40℃; 3. 污油回收率≥90%,脱出的油泥含水率≤85%; 4. 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及国家最新排放标准;臭气浓度≤500(无量纲)。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许可范围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体系认证等,应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具备以下业绩(合同签署时间视为业绩时间,专业分包业绩无效;续签合同业绩不累加。): 投标人承担过劣质污油和电脱盐黑水混合净化处理项目至少一项,或承担过劣质污油、电脱盐黑水净化处理项目至少各一项,使用于国内炼油厂污水处理场,由投标人投资、建设、运营,处理规模不小于3t/h的业绩,且至投标截止日止累计净化处理劣质污油和电脱盐黑水量不少于10000吨,并且应用效果良好。处理介质为油泥(包括污油泥)、浮渣的项目、试验研究项目不能作为本项目有效业绩。 说明: 1)劣质污油是指污水处理场调节罐(池)、事故罐(池)、油水分离器、隔油池回收的污油,其油含量15~35%、固含量25~40%、水含量35~60%。 2)电脱盐黑水是指常减压电脱盐装置加工原油酸值高、乳化严重,造成电脱盐运行异常时电脱盐罐内比重接近于水的,呈焦糖色高粘度机杂吸附部分污油后漂浮于水相形成的黑色悬浊液,其油含量3~10%、固含量15~25%、水含量65~80%。 3)投标人须提交上述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扫描件、技术协议、验收报告或运行总结报告(业主签章)、进出物料分析数据(业主签章)、至投标截止日止累计处理量证明(业主签章)、业主联系方式、现场服务照片及相关的技术附件。合同必须包含业主名称、服务区域范围、签署日期、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等能充分说明所提供的业绩符合业绩要求的相关信息。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业绩符合性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06月24日到2020年07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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