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2020年度第一批采购实验测试装备(一)
项目编号:WKZB2011BJC3007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斯琦、程皓、刘畅
项目联系电话:010-68494321、88821635、1500120097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5号
联系方式:别参谋 593051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斯琦、程皓、刘畅 010-68494321、88821635、1500120097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中国五矿集团大厦D座2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包名称 | 品目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品目预算金额 (万元) | 包预算金额(万元) |
1 | 连续流动分析仪、冷原子荧光直接进样测汞 | 1-1 | 连续流动分析仪 | 6 | 否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原十二支队2 原五支队1 原六支队1 原七支队1 原十一支队1 | 450 | 621 |
1-2 | 冷原子荧光直接进样测汞仪 | 5 | 否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原十一支队1 原十二支队1 原三支队1 原五支队1 原二支队1 | 171 | |||
2 | 多相红外碳硫分析仪 | 2-1 | 多相红外碳硫分析仪 | 6 | 否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原一支队1 原三支队1 原四支队1 原十支队1 原十一支队1 原十二支队1 | 414 | 414 |
3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全自动海水进样系统、 等离子光谱仪 | 3-1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6 | 是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 原二支队1 原六支队2 原十二支队2 原八支队1 | 96 | 246 |
3-2 | 全自动海水进样系统 | 1 | 是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 原九支队1 | 80 | |||
3-3 | 等离子光谱仪 | 1 | 是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 原五支队1 | 70 |
注1:除设备材料供货外,投标人还须负责上述软件、硬件的安装、调试、测试、验收等所必须的全部工作,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注2:项目中的全套技术资料、附件、辅材等正常使用所必需的组件,无论在技术需求中是否加以说明,均应全部提供。
注3:投标必须以包为单位,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也不允许将几个包合并报一个价格投标,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采购需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 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4.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 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6. 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如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为进口产品且不是自己制造的,须提供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厂商或合法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经销商授权时须提供制造商的经销授权或代理资格证书(核心产品为国产产品时,不适用本条款,即不做此要求);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8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2日 09:30 至 2020年06月3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