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就城市燃气工程项目调压箱(柜)采办框架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 | 城市燃气工程项目调压箱(柜)采办框架协议 |
交货期: | 合同有效期限内,买方出具订单之日起30天内到达交货地点,具体以订单为准 |
数量: | 以具体订单为准 |
交货地点: | 海南省买方指定地点 |
项目概况: | 由于城市燃气工程项目的业务迅速发展,工程项目的不断建设实施,需依据各类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建设合同、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对城市燃气工程项目进行高效的调压箱(柜)采办框架协议采购,优质服务于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建设,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顺利、高质量建设实施,给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项目所在地: | 海南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 1.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1.2具有履行本项目服务所必需的相应资质和专业技术等能力,,供方必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A级品种范围为元件组合装置(仅限燃气调压装置)、,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上述相关资质证书(加盖制造商公章)。 1.1.3供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GB/T 19001/ 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具有2个供货额均100万及以上的调压箱(柜)业绩【单项合同/年度合同/框架协议/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不体现总金额的,累计金额以发票为准)】,业绩中至少有一项为中海油系统内或海南区域供货业绩,并同时提供合同有效页的复印件(含设备名称、设备主要技术参数)、验收单及用户有效的联系电话和邮箱。 3.3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 投标人提供2017~2019年财务报表(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本次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得到所投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中国为本次投标提供该货物的唯一合法正式授权书),不允许制造商和代理商能同时参与投标。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06月22日到2020年0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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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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