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2020年铁塔挂载设备施工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代理编号:04-06-04D-2020-D-D08630C01),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2020年铁塔挂载设备施工服务项目(第二次)。
1.2采购内容:铁塔挂载设备(监控设备、亮化字、LED 屏、监测设备、专网设备等)施工安装及拆除服务,含每套挂载设备热镀锌支架及热镀锌螺栓,室外型超五类网线60M,铠装电源线1.5平方双股铜芯60M(根据具体功率若超出线径以签证差价结算),电表一块,公牛三插孔插排1个。重型摄像机及球机支架图纸及各类塔型施工安装图纸见附件技术规范。
1.3采购规模:采购预算金额约30万元(含税),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下发订单为准。
1.4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或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预估金额为止。
1.5实施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含县区)
1.6技术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1.7采购包及份额划分:本项目未划分采购包,划分2个份额,选取2名中选人,中选份额分别为60%、4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折扣率100.00%,参选人的折扣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否决应答。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参选人须具备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已签署的(涉及到本项目采购内容的)挂载设备施工安装或拆除类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至少提供1份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等内容。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若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
2.4参选人须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2.5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近三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
2.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0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比选文件费用的支付,通过采购平台获取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06月16日08时30分至2020年06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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