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樟树市分公司员工食堂粮油米面调味品干货物资供应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樟树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樟树市分公司员工食堂粮油米面调味品干货物资供应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C259X09M)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樟树市分公司员工食堂粮油米面调味品干货物资供应服务项目
2、 采购编号:TC259X09M
3、 采购内容及预算:
(1)采购内容:由成交单位向采购人提供食堂机关粮油米面调味品干货物资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对所提供的物资进行质量保证。
(2)采购预算:22.3万元。
4、 标段划分(分包)方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即一个标包采购。
5、 其他内容:
5.1费用构成:以折扣率报价。本项目为包干模式,采购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中标供应商供货过程中发生的配送费、税费、运输损耗等一切相关费用。
5.2 服务期限:服务期为壹年。合同到期前后三个月内采购人对合作供应商进行一次后评估,评分达90分(含)以上的,且双方在过去壹年中合作良好,自动展期壹年,最多展期两次;评分低于90分的,从合作供应商中移除,由后序合格投标人作为合作方或重新招标确定。合同有效期内,如执行过程中存在未尽事宜,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结束后,在新一轮采购合同未签订前,可按原合同继续履行,但按原合同履行最长有效期为三个月。
5.3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之后,合同签订之前需向采购人(合同签订甲方)提交2万元履约保证金。
5.4付款方式:物资验收合格及采购需求单位考核评分后,凭采购需求单位的考核评分表、双方签字确认的配送清单与合格发票,根据实际清单结算款项。
5.5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6、 供应商资格条件:
6.1 供应商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提供:①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响应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响应的,须提供响应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2供应商须对以下内容逐项出具承诺:
(1)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无重大司法及监管处罚;
(5)熟练掌握和运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具有防范业务法律及合规风险的基本能力;
(6)所派出的人员与邮政企业无劳动关系亦无劳务派遣关系,不会基于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向邮政企业提出任何主张;
(7)能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双方商定的合格发票。
提供:承诺函或相关佐证资料。
6.3供应商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4.供应商若有以下情形,应当限制其参与响应: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共同参加同一项目或划分标包时的同一标包的投标;
(2)供应商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
(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项目评审公正性【如供应商系由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许可放弃江西邮政辖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6)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江西邮政辖内合同。
注:对有围标、串标风险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列入黑名单管理,不可参与后续项目响应活动。
提供:供应商出具无限制响应情形承诺书。
6.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供应商出具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
7、 采购文件的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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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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