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中心就工业气体框架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 | 工业气体框架协议 |
交货期: | 按订单日期要求 |
数量: | 12个月用量约8000瓶 |
交货地点: | 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山东海化集团纯碱厂、热电、检修中心、羊口盐场(各分场)、石化分公司、硫酸钾、氯化钙、溴素厂等各二级单位。 |
项目概况: | 山东海化集团纯碱厂、热电、检修中心、羊口盐场(各分场)、石化分公司、硫酸钾、氯化钙、溴素厂等各二级单位生产用氧气、乙炔、高纯气体(氮、氩、氦、氢、氧)、标准气体。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一、注册资本: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处于有效期且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二、凡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要求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制造商或贸易商,均为合格招标对象。 三、 经营范围明确包括生产或经营框架协议明细表中的内容。制造商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乙炔、氮、氩、氦、氢、氧、二氧化碳),贸易商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乙炔、氮、氩、氦、氢、氧、二氧化碳)。 四、 既往业绩:近三年不少于三份与招标材料明细表同类(至少包含氧气、乙炔)物资业绩表并附有相关合同; 五、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8/19年企业利润均不为负,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有足够的活动资金来履行本项目合同; 六、其他要求:投标人在2016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七、信誉要求: ⑴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⑵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⑶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06月05日到2020年06月15日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