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烟草公司淮滨县分公司企宣及办公印刷制作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项目信阳市烟草公司淮滨县分公司企宣及办公印刷制作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信阳市烟草公司淮滨县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信阳市烟草公司淮滨县分公司企宣及办公印刷制作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PROJ20241801021316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预算金额:10万元。
1.5采购内容:信阳市烟草公司淮滨县分公司企宣及办公印刷品的内容设计、制作、物料、供货、配送安装、质保服务及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1.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1.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2.2财务要求:
2.2.1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中附2023年度或2024年度供应商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中附承诺书)。
2.3信誉要求:
2.3.1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5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5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登录上述网站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提交谈判小组评定,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3.2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5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3.3本项目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出响应;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的供应商提出响应;(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由采购人现场确认;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4其他要求
2.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谈判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响应文件中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响应文件中附承诺书)。
2.4.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3.1 获取时间:自2025年5月22日起至2025年5月26日止,每天9∶00至11∶30,15∶00至18∶00(北京时间);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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