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鄂西卷烟材料厂烘干设备售后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鄂西卷烟材料厂烘干设备售后服务采购已由鄂材采纪要〔2025〕3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鄂西卷烟材料厂,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2025年鄂西卷烟材料厂烘干设备售后服务采购
2.2项目编号:DZESZB2025-024
2.3预算金额:108.00万元
2.4最高限价单价:90元/台
2.5项目业务量为:预计数量:12000套(据实结算)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湖北省各烟区烘干设备供应点、黑龙江牡丹江烟区烘干设备供应点等)
2.7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提供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算起);
3.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3.5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配合采购单位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否则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查询结果:(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移出);(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或行贿行为记录(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查询方法:进入wenshu.court.gov.cn/网址,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日之前近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提供以上相关查询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并在评标现场核验查询结果);
3.6烟草行业准入资格要求: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采购)。以招标方(采购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为准;
3.7有隶属关系的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网站确定投标人基本信息真实性及投标人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打印“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资料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定);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中标后不得进行分包或转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5月17日0时至2025年5月23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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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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