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各县(市、区)支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各县(市、区)支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5-D-E10042),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各县(市、区)支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2 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5-D-E10042
2.3招标内容:上饶市各县(市、区)支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2.4项目规模:采购估算金额为【856.25】万元,合同有效期2年。
2.5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1个标包,分别为标包1广信区支行,总预算为85万元、标包2广丰区支行,总预算为82.75万元、标包3玉山县支行,总预算为76.5万元、标包4铅山县支行,总预算为73.25万元、标包5弋阳县支行,总预算为72万元、标包6横峰县支行,总预算为68万元、标包7婺源县支行,总预算为80.5万元、标包8德兴市支行,总预算为73万元、标包9鄱阳县支行,总预算为86万元、标包10余干县支行,总预算为83.75万元、标包11万年县支行,总预算为75.5万元。各标包之间兼投不兼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截至本项目各标包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有效名单;
3.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截至本项目各标包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执行期内的供应商黑名单;
3.5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6本项目各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9日17:30。
4.2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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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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