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黔张常铁路公网通信覆盖工程施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ZT-2025-10859),招标人为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5年黔张常铁路公网通信覆盖工程施工(部分材料代购、电磁环境测试等),项目预估金额为3600万元(不含税)。
1.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黔张常铁路红线内(含岔道线、沿线车站及区间工区等)和红线外相关公网5G改造项目施工,涉及无线、电力、传输、主设备安装等专业新建及提质整治更新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隧道公网部分:黔张常铁路沿线:湘西州、张家界、常德范围内的黔张常铁路公网5G改造公网覆盖工程;
车站公网部分:长沙、株洲、湘潭、岳阳、益阳、常德、张家界及湘西州8个市州范围内车站公网5G改造公网覆盖工程。
1.2.1建设地点:湖南省。
1.2.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在甲方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6个月内完工。
1.2.3本项目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2.4保修期要求: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2.5工程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1.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本项目设1名中标人,由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中标。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施工部分折扣95.00%、乙供材料部分折扣95.00%、电磁环境(网络)测试部分折扣95.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复印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2.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2〕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文件中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2.4投标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三类安全人员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通信与广电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项目须配备至少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须提供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中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人员在本单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2.5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注:
(1)类似项目业绩指快速铁路或高速铁路公网覆盖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2)固定总价合同须提供:固定总价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为准;
(3)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上限金额为准;
(4)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时间、金额和内容等),则不纳入统计范围。若合同中涉及多项内容,仅统计同类项目业绩,若无法区分则不纳入统计范围;
(5)如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根据投标人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进行计算,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2.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成员数量必须为2家,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单位确定;如同一专业工作由两个以上联合体成员承担,则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3)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5月9日8时30分00秒至2025年5月15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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