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某产业园电子设备制造项目智能化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某产业园电子设备制造项目智能化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5-11229 ,招标人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采购内容: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某产业园电子设备制造项目智能化项目,主要内容为包含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楼宇自控、能源管理、机房建设、五方通话、综合管线系统(随系统,其中桥架及地下室套管根据所处位置按总包标段进行划分)、公共信息发布、智慧消防;
1.2 项目预估金额:人民币玖佰伍拾万元整(¥950万元)(含税)
1.3 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招标人指定区域)
1.4 本项目划分标包: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含税) | 备注 |
标包1 | 设备采购 | 790万元 | |
标包2 | 集成服务 | 160万元 |
1.5交付期:根据土建总包方进度同步(标包1和标包2相同)。
1.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详见1.4划分标包,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1.7维保期:自验收合格,招标人接受并使用之日起2年(标包1和标包2相同);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且未载明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页面截屏。
2.2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业绩要求(标包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同类业绩且合同累计金额达到300万元及以上;
注:(1)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时间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时间为准;(2)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原件备查。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为准(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订单)。
2.5业绩要求(标包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同类业绩且合同累计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注:(1)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时间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时间为准;(2)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原件备查。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为准(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订单)。
2.6投标人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近三年内无重大事故责任、犯罪行为。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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