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招标代理服务规范》(GB/T38357-2019)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开展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工作,欢迎合格的代理机构前来参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项目编号: HTCL-251001
项目概况:本次遴选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共遴选五家等级高、信誉好的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招标代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和标准,为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采购项目提供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本次遴选服务期限为自入选之日起2年(1+1方式采购)。
二、遴选内容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工作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符合相关要求并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五家招标代理机构,为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提供采购招标代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遴选文件“第三章 服务要求与标准”。
三、遴选人资格条件
参与本次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满足下列条件:
- 参选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参选人须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条件。
- 参选人及其人员须满足《招标代理服务规范》第4条的规定。
- 参选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必联网、进行网上备案。
- 信誉要求:1)参选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参选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遴选;
3)如果参选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遴选,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遴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遴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遴选。
6.本次遴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遴选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5月8日17时至2025年5月12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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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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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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