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财险深圳分公司2025年安责险风控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洋财险深圳分公司2025年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SZ-17-04A-2025-D-E09824),招标人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为更好的响应相关政策与服务规范要求,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更好的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拟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供应商实施公开招标,为承保的安全生产责任险企业提供事故预防服务(涉及全国范围内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化工行业、工贸服务行业等领域)。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项目规模:300-400万元/年(含税),以招标人实际委托或派单为准。
2.4服务地点:全国。
2.5服务期限:本项目签署的合同期限为1年。1年合约到期后,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该续签最长不超过3年。
2.6中标人数量:为保障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供应的稳定性和多样性,本项目遴选3家中标人形成供应商库,实际服务量以招标人委托或派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3.2业绩要求:至少具有一个2022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安责险服务事故预防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须能体现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3.3具有专业从事事故预防服务的专业队伍,并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安全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复印件和社保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应为具有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或能力须符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应急〔2025〕27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具有提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评价,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或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演练等服务的能力,投标时需提供资格声明函。
3.5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以及2024年度的纳税证明。
3.6信誉要求:
(1)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8日17时30分至2025年5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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