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有限公司生产通用辅料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HZBHB-25031
本招标项目已由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黄科董〔2025〕6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有限公司生产通用辅料项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 物料名称 | 预计采购数量(kg) |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不含税,元/kg) | 预计采购金额(不含税,元) | 中标供应商数量(家) |
1 | 中链甘油三酯 | 18000 | 104 | 1872000 | 2 |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三个采购年度(以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合同一年一签。预计采购数量为第一年预计采购数量,第二年度、第三年度采购金额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及年度批复预算金额执行,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采购数量发生变化时,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1.4质保期要求:不少于12个月(以单批次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5货物交货期限:以招标人出具的订货单为准,中标人应按订单约定时间送货。
1.6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武汉黄鹤楼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需与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武汉黄鹤楼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1.7交货地点:招标人仓库并卸货于招标人指定地点。
1.8质量标准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质量标准要求。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为制造商参与投标,则需要提供产品制造商声明;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所投产品制造商声明。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5月9日0时0分至2025年5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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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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