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南昌分行食堂农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北京银行南昌分行食堂农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0747-2560SCCJX085
2.项目名称:北京银行南昌分行食堂农副食品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92万元(人民币),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4.简要采购需求:
(1) 采购内容及数量:本项目拟采取入选三家投标人的方式,三家轮流供货。采购范围: 蔬菜、猪肉、牛羊肉、禽类、水产类、调味品、干货、粮油等。采购数量:分行食堂每天早中晚用餐人数合计在700人以上,每家支行食堂平均每天早中晚用餐人数合计在100人左右,目前南昌地区所辖共16家支行食堂。
(2) 简要技术要求:规定食材的质量要求,保证卫生标准,详见第五章 需求书。
(3) 服务期限:一年。
(4) 交货地点:分行和各支行所在地食堂。
□注:以上内容为一个完整的标段(也称为“包件”或“包”),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授标均以标段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整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得仅对标段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原件,按第六章附件8-1格式提供)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其中:
(1)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投标人参加此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参加此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按第六章附件8-4格式提供)。
4. 截止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与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承诺函(原件,按第六章附件8-6格式提供)。
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声明(原件,按第六章附件8-5格式提供)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6.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1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仅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文件的无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和任意1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7. 投标人必须通过获取招标文件。
8.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未注明提供原件的,均可提供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8日到2025年05月20日
2.文件获取、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人民币500元整。
3.文件获取方式:登录通过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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