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港淮滨港区中心作业区扩容提质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信阳港淮滨港区中心作业区扩容提质工程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信阳港淮滨港区中心作业区扩容提质工程一期。
2.2 建设地点:信阳淮滨县境内。
2.3 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码头和现状码头提质两部分。其中新建码头部分为新建5个2000吨级泊位,泊位总长512m,配套建设生产及辅助建筑物、给排水、消防、供配电、通信、控制等设施。现状码头提质部分包括2个泊位新增装卸设备,集装箱堆场新增1台场桥及散货堆场封闭工程,防洪整改工程。结合新建码头工程,对现有港口数字化进行提升。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信阳港淮滨港区中心作业区扩容提质工程一期施工;
二标段:信阳港淮滨港区中心作业区扩容提质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2.6招标范围:
一标段:信阳港淮滨港区中心作业区扩容提质工程一期,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包含港池及航道开挖、航道疏浚、水工建筑物及装卸工艺等);
二标段:信阳港淮滨港区中心作业区扩容提质工程一期,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施工、交工验收、竣工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2.7计划工期:
一标段:18个月;
二标段: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质量标准:合格,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和平安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信阳港淮滨港区中心作业区扩容提质工程一期施工
3.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等专业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近年审计报告或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的承诺函;
3.3业绩要求:近10年,2015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至少一项水运工程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水运行业、水利水电行业、交通行业中对应的专业及相应的工程管理、建设管理等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岗项目;
3.6其他要求:
3.6.1项目总工:拟派本项目项目总工应具有水运行业、水利水电行业、交通行业中对应的专业及相应的工程管理、建设管理等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岗项目;
3.6.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的投标人。
3.6.4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施工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一个施工标段。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超过2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二标段:信阳港淮滨港区中心作业区扩容提质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3.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运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的承诺函;
3.3业绩要求:近10年,2015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至少一项水运工程监理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
3.6其他要求:
3.6.1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6.2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的投标人。
3.6.3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监理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一个监理标段。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市场主体须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关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附件》。
4.2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9日00时00分-2025年05月08日23时59分
4.3招标文件费用:0元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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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