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宿迁泗洪县某公司综合能源集成型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5-11514,招标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预算约253.96万元(含税),其中设备采购约218.51万元(含税,税率为13%);集成服务费约5.67万元(含税,税率为6%);施工费约29.78万元(含税,税率9%,其中安全生产费含税金额5955.92元)。
1.2招标内容:光伏发电设备采购、集成服务、施工服务。
1.3服务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1.4质保期:整体系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1年。
1.5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
1.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7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设备采购部分最高限价为含税2185091.71元(含税),集成服务部分最高限价为含税56667元(含税),施工部分最高限价为含税297795.78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2.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1.3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证书:
(1)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电监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
(3)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件)。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2.1.4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至少1人;
(2)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证书(机电工程专业)至少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4)电工人员,具备电工证的特种操作作业人员至少1人;
(5)登高人员,具备登高证的特种操作作业人员至少1人。
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或电子件)、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或电子件)、近六个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法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2.1.5业绩要求:2022年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光伏集成项目或相关电力设施安装施工项目业绩累计至少40万元。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金额页、采购内容或采购清单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原件电子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则需在提供框架合同的同时提供反映框架合同采购明细及金额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1.6控股及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自然人股东: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8高级管理人员: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2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投标产品(光伏板615Wp)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若为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说明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不符合下述要求的,相关投标均作否决处理: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5.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为本次投标所涉及的全部规格型号产品。
(2)投标产品应为成熟稳定的产品。
(3)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4)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或CNAS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产品(光伏板615Wp)有效的检测报告。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日15:00至2025年4月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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