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0701-2540HB03000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号 | 包内容 | 项目预算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1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19、2023、2024年碳盘查工作、自身运营碳达峰碳中和发展规划及碳排放数据跟踪服务 | 295万元 | 服务期为2025年-2027年,2025年8月前完成盘查报告编制。 | 用户指定地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得有任何不良记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良供应商名单中。
(8)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专项资格要求
1.为至少1家大型中央企业(纳入国资委央企名录)或全国性银行提供过一次集团性质的自身运营碳盘查。
2.为至少1家大型中央企业(纳入国资委央企名录)或全国性银行提供碳达峰或碳达峰碳中和的规划。规划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碳达峰(碳中和)路径、碳达峰(碳中和)方案等内容。
3.为至少1家大型中央企业(纳入国资委央企名录)或全国性银行做过碳管理系统开发需求分析的综合服务。
4.具有自身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系统或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软件,且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著作权证书。(21家全国性银行名单: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储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以上同一采购人(含分支机构)的多个同类项目认定为一个案例。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9日17:00。
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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