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化工安全生产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CL-XB-251013
龙江化工安全生产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龙江化工安全生产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1.2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障职工权益,防范安全风险,需为公司职工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7最高限价:报价限价表,详见下表。其中:(1)“报价下浮比例”数值,为安全生产责任险(元/人/年)、第三者责任险(元/单/年)统一下浮比例。(2)“报价下浮比例”的数值形式为百分比(%),数值部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3)按照成交“报价下浮比例”确定成交单价,参保人员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具实结算,价款包括(含增值税、培训费、服务费等一切费用),保险期限一年。年度预计发生额12.8万元。
安全生产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控制价 | |||
序号 | 险种 | 元/人/年 | 元/单/年 |
1 | 安全生产责任险保费 | 357 | / |
2 | 第三者责任险费 | / | 2347 |
注:参保人数预估为358人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1)安全生产责任险参保人数:约358人,其中化工操作人员(含储备化工装置人员)230人;管理技术职能等岗位人员128人,具体人数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
(2)第三者责任险:预计1单/年。
2.2 服务期限:一年。
2.3 服务地点:大庆市大庆高新技术开发区林源园区。保险购买区域为黑龙江省大庆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应满足如下要求:
(1)保险公司总公司业务规模(2023年度原保险费收入)大于40亿元(含40亿元)人民币,须提供 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体现上述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2)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22 年1月1日至今)中无不良记录;
(4)凡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企业,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报价。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报价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价资格;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2月12日17时00分00秒至2025年2月17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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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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