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汪集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东乡县汪集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东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东乡县汪集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县发改【2025】9号)、东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东乡县汪集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东县发改【2025】14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东乡县汪集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东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地点:东乡县汪集镇
4.资金来源:通过申请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解决。
5.概算投资:概算总投资2816.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309.93万元。
6.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污水管:DN500的II级钢筋混凝土管1040.3米,DN400的II级钢筋混凝土管3691.8米;DN300的HI级钢筋混凝土管974.9米,DN160DUPVC污水管1060.1米,污水检查井1000×1000(钢筋混凝土)216座。给水管道(修复)dn110聚乙烯PE管4720米,阀门井φ1000(砖砌)80座。2、雨水管:DN500的ⅡI级钢筋混凝土管550米,DN400的II级钢筋混凝土管1472.2米,DN300的II级钢筋混凝土管689.9米,预制混凝土装配式单算偏沟式雨水口123座,雨水检查井1100×1100(钢筋混凝土)60座,八字式排水口2座,矩形边沟涵100米。3、咀头村街道两侧人行道恢复16639平方米。4、沥青混凝土路面恢复10172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恢复3009平方米。5、恢复交通标线1304.1平方米。6、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
7.计划总工期:590日历天(含冬休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4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14日
8.标段划分:/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 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 人、施工员 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机械员 1 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工程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
6.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名单查询结果(以资格审査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锁定。
8.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查询。
9.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递交评标委员会。
10.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12日20时至2025年2月17日2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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