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夏飞影云数字拷贝网络分发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厦门飞影云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2.1.1 项目内容:华夏飞影云数字拷贝网络分发系统主要包含SDWAN专用网络服务、系统云主机、交换机、系统文件服务器等内容。
2.1.2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
2.1.3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数字拷贝网络分发系统的搭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须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1-22 8:30– 2025-1-27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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