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至五台高速公路项目工程施工图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8226002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繁峙至五台高速公路项目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8226002)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繁峙至五台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晋发改审批发〔2024〕300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繁峙至五台高速公路两阶段初步设计核准的批复》(晋交审批发〔2024〕414号)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出资和项目公司筹措,招标人为忻州市交通建设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71.75公里,设特大桥 4156.50米/3座、大中桥9236.75米/37座,特长隧道23572米 /3座、长隧道1271米/1座、中隧道1764米/3座、短隧道519 米/2座,互通式立交3处(枢纽式互通1处,一般式互通2处), U形转弯1处,服务区1处,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站3处,匝道收费站2处。同步新建繁峙南互通连接线 0.79公里,佛光寺互通连接线4.80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繁峙南互通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 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 佛光寺互通连接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 级,其余技术指标均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的规定值。
2.2招标内容与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两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001第一标段:繁峙至五台高速公路项目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综合排水、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景观绿化环保、房建工程、智慧交通设计、涉铁交叉工程及外供电等)的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电子沙盘模型建设等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和有关规定提交施工图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并协助相关部门完成设计审查批复,以及施工期的后续配合服务(施工招标的配合及施工过程配合服务)等。
2.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山西省标准编制规范要求;设计成果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或意见。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书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止(其中施工图设计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提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同时具备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①②;
①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公路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业绩要求:
(1)近五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里程长度不少于70KM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高速公路的主体工程(设计内容至少包含: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机电、房建)勘察设计业绩。
(2)近五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座新建或改建或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勘察设计业绩。
(3)近五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座新建或改建或扩建高速公路特长隧道勘察设计业绩。
注:同一项目中同时含有以上业绩内容时,予以分别认定。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里程长度不少于70KM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高速公路的主体工程(设计内容至少包含: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机电、房建)勘察设计业绩。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7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8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月8日17时00分至2025年1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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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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