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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F-0002-LP-(某部2025年度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06    
 获取参与流程

招标公告

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招标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的措施要求》、《军队装备竞争性采购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贵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名称:某部2025年度车辆定点维修

二、 项目编号:ZC24BHZ0029

三、 项目概况:

包号

包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备注

01

小型车辆定点维修

为采购人车辆提供整车修理、总成修理、小修、专项修理及维护保养工作;24小时应急救援、抢修及拖车等维修服务。各包具体维修车型及要求详见“第四部分-技术和商务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自合同签订后1年内

 

02

大中型车辆定点维修

 

备注

1.本项目招标、投标、评标等工作均按包分别进行,投标人须按照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两个包可以兼投兼中。

2.本项目经费预算共计80万元/每年(包组一为50万元/每年、包组二为30万元/每年),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3.投标人在招标人给定的《汽车配件、维修工时收费标准目录》基础上报下浮率,实际结算价格=《汽车配件、维修工时收费标准目录》中价格*(1-下浮率)。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经营范围包含所投项目的范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非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且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的;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单位办公地点为同一地址的,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未被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或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中的;

(五)投标人不在军委装备发展部、陆军装备部采购管理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投标黑名单;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对列入军队重大和严重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以军队下发的失信名单为准;

(六)投标人不存在《军队装备竞争性采购规定》(公开版)第十七条不得允许供应商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的情形:①被宣告破产的;②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③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④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⑤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⑥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九)投标人需具备国家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证书(或备案);

(十)未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五、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             发放时间

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0日(每日09: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二)             发放方式

投标单位需线上(平台,/)领取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将下列材料加盖鲜章后,扫描为1个PDF上传至指定申领平台,复印件扫描无效;审核通过后可领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要求上传的材料不予审核)。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介绍信;
  2.       被授权人(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内单位应出具同等效力证书)复印件;
  4.       国家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证书(或备案)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三)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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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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