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宁波工务段钢轨平直度测量仪(双面)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4-12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宁波工务段钢轨平直度测量仪(双面)采购招标人为上局-宁波工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轨平直度测量仪(双面)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相应授权函),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3.1.2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须提供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审查证书或计量校准证书。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两年(2022-2023)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投标产品近3年(2021年-至今)的供货业绩合同。
3.1.5履约信用: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不接受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被国铁集团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共三张截图)
3.1.6.其他要求:
3.1.6.1 本项目不接受有关联性质的企业的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生产企业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1.6.2 必须在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3.1.6.3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1.6.4 进口产品须取得国内针对投标包件的一级代理资格,并取得相应授权函(授权期限不得低于1年,授权函自开标之日起往后3个月内须在有效期内)。进口产品须通过生产国相应的安全认证。进口产品代理单位提供的安全认证、授权函等须外方生产法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单位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平台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3日 13:00至2025年1月8日 13: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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